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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军校国防生在河南招生政策规定有哪些?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0-6-11 16:40:13 【字体:小 大】
2001年军校在河南招生有哪些规定?报考条件 军队院校招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省招办从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复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11.军队院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1)报考条件。①基本条件。军队院校招生对象为20周岁(截止1990年8月31日)以下,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②政治条件。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③身体条件。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检查。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经过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复检。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统考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的考生,除按普通高校招生标准体检外,还须按照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复检,并由军队院校面试。面试主要从入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作出综合结论。面试、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

  面试和复检今年仍实行全省集中分批进行。6月29日,我办将通过网站和媒体,公布军检线和分批安排情况,请报此类志愿考生主动查看。

  (3)报考军队院校考生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

  (4)军队院校招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省招办从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复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投档扩大到第二志愿上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下投档,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12.国防生如何招生?

  (1)什么是国防生?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地方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和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录取后须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标准,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2)报考国防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①符合《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②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③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1990年8月31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④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报考国防生有哪些程序?

  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时仔细查阅提前录取高校中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填报这些高校的有关专业,达到报考高校在我省体检、面试分数线的考生,由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生进行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国防生的政治考核和体检随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同步进行。国防生志愿应填在提前录取高校志愿卡“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栏内。

  报考国防生志愿如不被录取,不影响其他批次志愿的录取。

  (4)被录取国防生入学前后还有那些要求?

  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要组织对国防生新生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协议书签约等情况进行复审复查。政治考核复审和体检复查合格者,经军队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

  今年有68所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国防生,招生计划共418人,具体招生学校详见专业目录。

  13.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有哪些规定?

  为适应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需要,从2005年起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将招收培养无军籍学员。学员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应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1)招生与录取

  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招生暂行规定》和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实行入学批准书制度。考生须经政治考核、身体复检、面试合格。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后,承训院校与学员本人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

  (2)教学与管理

  军校无军籍学员的教学与管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教育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学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学员在校期间统一着装,入党、奖励、处分、优等生评选、奖学金设立等工作参照军队高校有关规定执行,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

  (3)入伍与分配

  军校无军籍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军校无学籍学员毕业分配纳入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分配计划。毕业学员定职定级参照军队院校同培训层次、同学制有军籍学员的规定执行。

  (4)福利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由院校每月发放生活费330元(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他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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